close
我昨晚才把王文華的舊書 - 史丹佛的銀色子彈看完
話說為什麼我會想要把書看完的原因
是因為我不小心把書拿在手上
翻開第一篇 p.126 - 史丹佛沒有教我的事
講的是"Sense"這件事
到底有沒有Common Sense?
我以前在學校的時候
就有注意到
許多教職人員
稱作老師或者講師再者教授好了
也許鑽研自己的專業領域到達一種無人能及的境界
在生活上卻成了白痴一個
沒想到這本書也點出了這件事
((這是普遍現象?))
另外
我對王文華先生在書中清楚描述Common Sense的定義
「指受過教育、有商業經驗的人,對問題的常識性了解和本能的判斷。」
直覺而精準很佩服
很多時候
在工作上都會遇到
沒有Common Sense的同事或窗口
((更恐怖的就是老闆也一樣))
就變成耐心耐力大考驗
因為這一篇
我把整本書看完
也深深相信為什麼他的書受歡迎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